敬 畏 耶 和 華 是 智 慧 的 開 端 ; 認 識 至 聖 者 便 是 聰 明 。(箴言 9:10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祢 的 話 是 我 腳 前 的 燈 , 是 我 路 上 的 光 。(詩篇 119:105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少 年 人 用 甚 麼 潔 淨 他 的 行 為 呢 ? 是 要 遵 行 你 的 話 !(箴言119:9)

成績比重及計算

成績表説明

1. 成績表説明

(一) 各科成績以60分為及格,100分為滿分。

(二) 小一及小六年級均以五等級紀錄。

A – 85或以上      B – 75至84.9                C – 65至74.9   
D – 60至64.9      D* – 50至59.9 (不合格)    E* – 49.9或以下 (不合格)

(三) 全學年成績百分比:

1. 小一至小五年級
上學期佔全年45% (日常20%,期考25%)   
下學期佔全年55% (日常20%,期考35%)
2. 小六年級
第一學段佔全年30% (日常15%,段考15%)
第二學段佔全年35% (日常15%,段考20%)
第三學段佔全年35% (日常15%,段考20%)

(四) 學科分甲、乙、丙三類:

中文科、英文科、數學科及常識科列為甲類;音樂科、視覺藝術科列為乙類;其他科目列為丙類。

(五) 中文科學年成績計算:

語文佔70%   作文佔10%   默書佔10%   聆聽佔5%   會話佔5%

(六) 英文科學年成績計算:

語文佔70%   作文佔10%   默書佔10%   聆聽佔5%   會話佔5%

(七) 學期及學年總分計算方法:

  1. 小一年級:甲類科目×2 + 乙類科目 (小一不設常識科)
  2. 小二至小四年級:甲類科目×2 + 乙類科目
  3. 小五及小六年級並不計算總分和名次。

(八) 優異生的標準:

  1. 優異生:學期或學年成績各科(包括甲類科目的子科)達B級或以上,平均分達A級或以上,操行A-或以上者。

(九) 操行等第:以等級A、B、C、D計算,D為不合格。

(十) 小一至小五升留級條例及補考條例,可參閲家長手冊相關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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