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 畏 耶 和 華 是 智 慧 的 開 端 ; 認 識 至 聖 者 便 是 聰 明 。(箴言 9:10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祢 的 話 是 我 腳 前 的 燈 , 是 我 路 上 的 光 。(詩篇 119:105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少 年 人 用 甚 麼 潔 淨 他 的 行 為 呢 ? 是 要 遵 行 你 的 話 !(箴言119:9)

升留級制度

一、凡達到以下標準之學生,准予升級:

  1. 各科學年平均成績及格者(上下學期成績平均即為學年成績)。
  2. 中英數三科學年平均成績其中兩科不低於 50 分者及其操行為 C 級或以上。
  3. 符合「躍動機制」要求:

每一個人都有其獨特的長處,亦有其不足的地方。為鼓勵同學發掘並持續提升自己的強項,從而提升學生的自信,學校設置「躍動機制」,為有需要的學生確定進步的空間。

凡未達升級標準,但其中一項甲類科目(中文、英文、數學)或乙類科目(常識、體育、音樂、視藝、聖經)有卓越表現或成績達A級,該生可准予升級。

二、為幫助成績未如理想的學生打好學習基礎,學校設立留級制度。有以下情況之學生,將由升留級會議決定是否留級。

  1. 未達升級標準
  2. 因病或其他原因長期缺課及多次缺席測考之學生。
  3. 操行評等為 D。

三、小學畢業:

  1. 小六年級各科學年平均成績及格者。
  2. 經補考後,全科及格者。

*請家長詳細閱讀有關條例,並鼓勵、提醒  貴子弟用功溫習。學校將按照此條例處理學生升留級的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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